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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親愛的市民,高雄市、縣就要合併了,很多市民對於什麼時候合併?合併後的新直轄市名稱、行政區名、里名以及路名有沒有要改?還有大家關心的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及門牌要不要換?就讓我們在此詳細的告訴大家:

一、高雄市、縣正式合併日期為99年12月25日

二、高雄市、縣合併後新的直轄市名稱維持不變:高雄市

三、高雄市、縣合併後,原高雄市行政區名稱維持不變:
鹽埕區、鼓山區、左營區、楠梓區、三民區、新興區、前金區、苓雅區、前鎮區、旗津區及小港區。

四、高雄市、縣合併後,原高雄市各區戶政事務所管轄區域及名稱維持不變:
鹽埕區戶政事務所、鼓山區戶政事務所、左營區戶政事務所、楠梓區戶政事務所、三民區第一戶政事務所、三民區第二戶政事務所、新興區戶政事務所、前金區戶政事務所、苓雅區戶政事務所、前鎮區戶政事務所、旗津區戶政事務所及小港區戶政事務所。

五、高雄市、縣合併後,原高雄市市民的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及住家門牌都不必更換。

六、高雄市、縣合併後,原高雄市與高雄縣相同的路街名稱暫不更改,市民郵寄信件時,請記得在地址前面書寫行政區域名稱,例如「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」正確的寫法為「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」;「高雄縣鳳山市光復路2段132號」應寫成「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」,其餘以此類推。

七、高雄市、縣合併後,出生登記及初設戶籍的市民,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口名簿戶號,英文字母一律以「E」配賦。

 

 

文章轉載:高雄市政府民政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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